工伤纠纷何其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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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0:2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在本市一家私营企业打工的民工小张,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伤残三级,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但老板只答应一次性赔偿5万元。小张只得通过劳动仲裁讨说法,最后获得了23万元的赔偿。翻开各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一叠叠案卷,最使人触目惊心的是那一桩桩因职工工伤引发的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工伤占大头 记者从鄞州区劳动保障仲裁部门了解到,去年区本级立案389起,其中涉及工伤补偿的争议案184起,占到了案件总数的47.3%,用人单位共支付工伤补偿额682万元。今年涉及工伤补偿的争议案已达到332起,占案件总数的51%,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补偿额也达到了1074万元。 据统计,去年市本级涉及工伤补偿的劳动争议案773件,用人单位共支付工伤补偿额4764.37万元;而各县(市)区涉及工伤补偿的劳动争议案则占劳动争议案的80%。今年这些数据均呈上升趋势。 纠纷频发,根子在哪里 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的增多,表面上看是因劳动者追索工伤补偿和企业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补偿责任所致,但其根子还在于工伤事故的频发。发生事故的原因也显而易见。一是缺乏职业安全培训。不少企业没有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往往只对新招收的职工简单地讲讲要领,或是请老师傅作一下示范,就让职工上阵操作,出工伤也就是早晚的事。有的甚至上午刚到企业报到,下午一个指头就被机器“吃”掉了。二是管理上漏洞百出。一些企业疏于管理,致使生产中出现无序现象。三是职工违规操作。如企业规定,操作机械不能带手套,取出产品要用夹子,但有的职工为贪便利,违规作业。最后,手套连着手指都带进了机器,而甩掉夹子拿产品的手也被吞进了机器。四是设备陈旧简陋。一些个私企业片面地追求利润,生产设施陈旧简陋,有的甚至是被淘汰的二手货,更谈不上有什么安全装置,职工们实际上是在冒险作业。 化解矛盾,做保险是上策 搞好安全生产,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固然是减少纠纷的前提,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也不能忽视。这是因为,发生此类纠纷的企业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据介绍,目前劳动仲裁部门处理追索工伤补偿的争议,遵循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要是在生产区域,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为了工作目的而发生的伤残都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只要劳动者不是故意致残,哪怕有点过错,都不能追究职工的过错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未给职工做工伤保险的企业,损失无疑是惨重的,一次性赔偿数十万元伤残金的企业不在少数。 而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就能避免双方对簿公堂,因为所有的工伤补偿都将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支付。这样,不但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大地分散了企业的工伤风险。(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