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强奸犯受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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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6:0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今年5月8日,安庆市郊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后,一中年男子手捧着写有“一腔正气,秉公执法,两袖清风,求实量刑”的锦旗来到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饱含热泪哽咽道:“你们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 这位满脸泪水的男子,是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强奸案件受害人的父亲。 该案的被害人是一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去年12月14日晚,被害人赶猪至自家的猪圈时,被早已躲在一旁的徐某强行挟持,采取暴力手段进行了奸淫。事后,徐某还威胁被害人,回家不准对其父母诉说此事,否则就杀其全家。徐某的暴行,致使被害人全身多发性损伤。案发后两小时内,这名幼女就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由于诸多原因,公安机关未能收集到证实徐某强奸既遂的最有力证据。再加上徐某拒不供实,不得已,公安机关只得以徐某涉嫌强奸(未遂)向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强奸未遂与既遂,法律上量刑大不一样。针对这起严重损害幼女身心健康的严重刑事案件,公诉部门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女干警办理该案。为了依法为被害人主持公道,让被告人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承办人员一方面主动接触受害人,消除她害羞和恐惧的心理,并在其母亲在场的情况下,对其做了详尽的谈话笔录,真实地记录了被害人在遭受强奸时的详细情况;另一方面指导公安机关补充指控被告人徐某强奸既遂所需的证据材料。公诉机关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扎实的证据,使得人民法院认定了被告人徐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成立。本报记者李军实习生胡旭贺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