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监督员”明年要管家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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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6:50 华商晨报 |
晨报讯(实习记者 魏春宇 记者 张秀玲)我省将在企业、街道(社区)工会组织中设立“家庭暴力监督员”,以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这是记者昨日从辽宁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获悉的。 监督员将在家庭暴力并不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和教育;一旦遇到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监督员将通过当地工会组织向受害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进一步发展。 截至今年年底,辽宁省已有30%%地区建立实施了“家庭暴力监督员”制度,预计到2004年末,全省各地凡是有女工委组织的企业和社区都将设立“家庭暴力监督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