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扫墓违规用火 6责任人被市公安拘留罚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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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2:16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上山扫墓时违规用火点燃香烛等,结果被巡查民警当场抓获……记者昨天获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频频出击,连日来查获6宗在林区违规用火案件;目前6名主要责任人已分别被该局处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现在已临近冬至,我市不少市民群众素来有“过冬纸”的传统祭祖习俗,因而往年这个时候我市都会发生多宗群众扫墓违规用火案件;最近风高物燥,森林火险信号居高不下,林区火情又不时发生。为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大森林防火执法查处力度,民警们昨天一早再次兵分多路出击。在桑浦山上巡查至上午10时许,有关民警突然看到这里铸钱洞附近林地有白烟袅袅升起,凭职业敏感他们知道那边应是有人正在违规用火。于是大家迅速包抄过去,很快即发现在一处墓穴前果然有群众边祭拜边点燃其私自携带上山的香烛,民警们便上前将其逮个正着。“这些违规用火者却大力为自己辩解,称他们是第一次来祭拜,不知道不可以点烛烧香。”有关办案民警昨天告诉记者,在对这些违规用火者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后,经初步调查将有关主要责任人带回森林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据调查,该主要责任人交代他用携带上山的打火机点燃了香烛并插在坟头上。 与这伙人辩称自己不知道在山上扫墓时不可使用明火不同的是,有的群众虽受到现场劝诫,民警一走开他们却阳奉阴违地烧香点烛拜祭祖先,结果被“杀回马枪”的民警当场查获。昨天下午1时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马不停蹄继续在桑浦山农民路附近的林地间巡查,见这里一处墓地有两宗扫墓活动同时进行,现场祭祖群众正在往坟前摆放各种祭品。民警立即走过去对他们进行森林防火法规宣传,并劝诫其不要在林区使用明火。之后,民警们继续到其它地方巡查。当民警返回此处复查时,他们发现这两宗扫墓者竟明知故犯,在各自的祖坟上点燃香烛进行祭拜!这些人见民警们突然再次出现,顿时惊得呆若木鸡,有关主要责任人也乖乖地被当场捉拿归案。 据悉,日前在我市潮阳区林区墓地祭祖时违规用火被查获的3宗案件中,3名有关主要责任人目前均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处以治安拘留。(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