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被夺走五指厂方拒付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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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3: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韩敏实习生谢美君 宁波晚报讯第一天上班,就被无情的冲床夺走了右手的5个手指,这样的惨剧发生在来甬打工的四川人高美强身上。因为没有和单位确立明确的劳动关系就稀里糊涂地去上了班,所以出事后单位矢口否认他是他们的员工,在交了3000元医疗费后便不愿再承担任何费用。昨天下午,深感委屈的高美强拨通了晚报热线。 事发单位龙峰灯头灯泡厂的负责人楼先生对此表示,工厂当时招的是朱丽莹(高美强的妻子),并没有招高美强,高不是他们的员工,他们只能做到这一步。 素豪律师事务所的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这样的事情非常值得同情,但是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和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得不到法律保障。这类事件只能作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