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人都有悔过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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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6:27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人之所以与动物有区别,就是人能思考,有自我纠正意识。一头野猪拱吃了农民的庄稼,谁也别指望野猪会有朝一日返回,向农民道歉。而人做错了事,就应该产生悔过之心,如果产生了悔过之心,在今后的行为中,就会避免重蹈履辙。 12月19日,《青岛早报》刊发报道,说的是青岛一位姜女士和一位荣先生,做错了事情,产生了悔过之心。 姜女士几天前开车不小心蹭了一位手提袋子的老太太,将老太太袋子里的鸡蛋撞碎。而姜女士当时以为是发生了车祸,没有停车。 荣先生乘坐出租车,下车时给了驾驶员十元钱,驾驶员找给他三元钱。接下来他发现钱包里有一张二十元钱的钞票不见了,以为是驾驶员“黑”了他十元钱,便打了举报电话。驾驶员与荣先生见了面后,一番周折,荣先生又在钱包里找到了那张二十元的钞票。一场误会才解除…… 姜女士和荣先生,为了各自的这点小事,竟一连数天心中不安,他们都觉得,非得通过报纸,公开向对方赔礼道歉,他们的心理负担才能释放。 说起来,姜女士和荣先生遇到的事都不大,一袋鸡蛋才几个钱?十元钱对出租车驾驶员和荣先生来说,也都不是个大数目。可难能可贵的是,姜女士和荣先生都有悔过之心。就是因为有悔过之心,才使这两件小事成了新闻,使得《青岛早报》通过这两件小事向市民们传达了一种感人的风格。相信被姜女士开车撞碎了鸡蛋的那位老太太和被荣先生冤枉了的驾驶员,看到这样的报道,也会宽心的。 悔过之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说穿了,一个人做错了事能够有悔过之心,这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达到的。做错了事,损人了,利己了,不但不悔过,还沾沾自喜。这种人不能说很多,但生活中处处也都可以碰到。 曾有一人专门在早市上卖假洗衣皂,笔者曾责问过他,他竟满不在乎地说:“老头老妈妈知道什么?便宜就行。” 又曾有一人在某个黄昏驾车“勇”闯红灯。笔者在车上,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竟反问我:“你是警察?” 还曾有一人在酒店里对女服务生百般刁难,说话很难听很低级趣味。事后笔者批评他不该这样,他竟说:“管他呢,只要咱快乐就行。” 等等、等等。上述这些人做错事时首先不认为自己是在做错事,不认为自己在做错事,肯定就没有悔过之心。做了错事而没有悔过之心的人,就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诚信流失的一分子。这种分子积少成多后,就会形成现象,而现象就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我这样说并不是危言耸听,古人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蚂蚁穴不足为害,数千数万个蚂蚁穴,就能导致大堤溃塌。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其《生活中的经济学》一书中也曾提出一个观点,那就是国人不自觉守法遵法,是我国经济建设成本高、发展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我们在提倡人怎样怎样的同时,不妨也提倡一下人要有悔过之心。不要小看悔过之心,如果人人有之,这个社会将变得更有理性,更加安定和有序。谢谢姜女士,谢谢荣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