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火车站售票厅起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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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0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19日下午,梅州火车站售票厅三楼发生火灾。由于三楼属于闲置空房,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火车站工作人员称,下午3时30分左右,火车站售票厅三楼浓烟滚滚,虽然火势不大,但满屋子的浓烟却使人不能入内。消防人员在接报后几分钟内赶到现场,3时5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 在火灾现场,售票厅三楼左边天花板大部分已被大火熏黑,墙上的挡风玻璃在救火过程中都被打碎,地上遗留着大片污水。目前,起火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梅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