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梅州“鸭吧”被查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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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0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据新华网电近日,梅州日报记者对该市一挂名“鸭吧”的酒吧进行暗访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梅县城区工商所、宝华派出所在18日上午组织执法人员到“鸭吧”现场调查,并即刻立案,传来该店的负责人质询相关情况,随后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对该店实施查封处理;但由于目前证据不足,暂时没有对酒吧相关人员作出进一步的治安处罚。据了解,城区工商所和宝华派出所都曾在上两个星期内分别对该店进行检查,其中城区工商所曾要求其更改店名并到工商所登记注册,但该店老板一直未有行动。 该报道见报后,不少读者纷纷对此发表看法。一位姓王的女士认为,“鸭吧”这一店名非常庸俗,公开打出这种店名并声称提供“特殊服务”,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很不好。(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