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七八辆假牌车后“蒸发” 留心三轮车主骗人手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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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4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用无牌或假牌人力三轮车营运都是非法营运,属取缔之列。来自江西的胡某轻信假牌车主“若车被扣由其负责”之言,租其车营运,不料该车被执法人员取缔,车主失踪,损失了2000多元,懊悔不已。 昨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市执法局机动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金环路和金砂路交叉口拉下了违章悬挂的红布条之后,挥师沿金砂路往西巡查途中,在龙眼路口发现了一辆假牌人力三轮车,遂将其截住取缔。车主在车被执罚人员罚没之后,坐在路边悲痛不已。经记者询问,原来此车是他上一天刚买的,是他四五天内被取缔的第二辆假牌车。据胡某讲,他几天前被取缔的一辆假牌人力三轮车是租的,因租那辆车,他被供车者骗了2100元。 胡某向记者展示了他上一辆车的租车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向梁某租用假牌车一辆,向梁某交保证金1500元,并每月向梁交600元的租金,租期从2003年10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合同还规定,假牌车若被执法部门查扣,由出租方负责,但几天前胡的车被执法局查扣之后,梁某却已不知去向,胡向梁交的1500元定金和首月600元租金(据胡称他才接手营运两三天)都泡了汤。据胡称,梁是他所租用的牌号正牌车车主,梁用此真牌复制了七八副假牌,装车后分别租给他人经营,卷走了一万多元之后已从原来的出租屋搬走不知所踪,受骗的一共有七八人;而昨天被取缔的假牌车则是听朋友介绍后,花300元在电视塔附近买的,不料刚踩了一天就被取缔了。 记者提醒他可向有关部门报案,捉拿行骗出走的车主。(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