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公路车祸由电脑辅助系统认定责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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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4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综合消息据悉,从12月21日零时起,我省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用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辅助系统完成定责。该系统的开发属全国领先,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肯定。 据介绍,这套系统是根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各种形态,模拟人工定责的原理和流程编出的计算机辅助定责软件程序。通过这个程序,正面相撞、侧面相撞、追尾相撞、对向刮擦、同向刮擦、碾压、翻车、坠车、失火、撞固定物、二次碰撞、撞静止车辆、爆胎、逃逸或移动现场等14种高速公路事故形态可以用电脑认定责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广这套系统有四个好处:可以避免主观因素先入为主的人为定责,有效制止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腐败;在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形态的定责中统一了定责尺度,不会出现同一事故类型在甲、乙两地出现两种定责结果;可以使事故定责更规范、更快捷、更准确;有利于阳光作业,排除“人情”定案,防止“暗箱”操作,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事故。 另外,12月21日零时以前发生的高速公路事故定责不采用此系统。(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