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阻拆外墙开诊所 严重违规金平区执法局介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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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1:4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尽管物业部门明确表示不同意且再三劝阻,广厦新城某花园20栋104房的业主吴某仍然在写检讨书的同时,将房子临步行街三面墙体拆除,拟改为营业性诊所,区内众住户对此意见纷纷联名上书反映情况。鉴于该住户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目前金平区行政执法局已介入调查。 住户:住宅外墙怎能擅自拆除 记者接报后来到现场见到这套房子靠步行街一侧的底层住宅大半面墙体已被拆除,几个民工正在处理裸露的钢筋。 该楼一住户李先生拿出一张由楼里十多住户联名的申诉书气愤地说:“104房时断时续装修到现在已有三四个月的时间了,据说是要将住宅改成对外营业的诊所。这样擅改墙体不仅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对楼体的安全和外观都造成影响,不知道是谁批准他这样做的?” 在住户出示的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印制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记者见到上面清楚地注明了“再装修时,不得改动外墙体和外墙体饰面”。据众住户说,该小区前年发售时每平方米2000多元,而隔壁19栋以及对面楼下尚未租出的沿街铺面每平方米售价则高达4000多元。104房的业主想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仅110平方米的面积就可省下20多万元,但却害苦了众住户。 物业:业主砸墙申请未经允许 记者在现场了解情况时,注意到在离施工现场不足10米远的步道上就坐着一名值班保安。这名姓吴的保安说,这家正在装修的人家屡劝不听,前一段时间他们为制止工人施工还差点与之发生纠纷。 记者随后与管理该住宅区的某房产总公司物业部门的范经理联系。他在电话中很激动地表示,物业部门绝对不可能同意某个业主这样违规装修,104房业主违规装修的事他们已密切跟踪了很久。从一开始业主吴某递交装修申请时他们就留意装修内容,但其中并未说明要拆外墙并改作商业用途。业主违规装修后,物管处和保安多次劝止,但吴某却在一边写检讨书的同时一边挥锤砸墙。由于物业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他们曾两度将情况汇报给金平区行政执法局,该局已派人前来拍照并介入调查。(本报记者文/图)(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