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研究规管“药后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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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3:11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2月22日电昨天,香港警务处交通部总督察林张淑姿透露,目前有一个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正在研究立法规管“药后驾驶”,研究如何设定一个科学、统一的测试标准,以防司机滥药后驾驶。执法人员亦关注司机服用药后,可能影响驾驶判断力。 香港药物教育资源中心项目总监崔俊明认为,每人对药物反应不同,就算服用了有睡意的药物,个别人士仍会精神奕奕,所以制订“药后驾驶”法例时必须向医学界咨询。 同时,他又强调,现在部分药物没明确标明有致睡的副作用,不知情的病人服药后驾驶,刑责不应全在病人一方,处方药物的医生或药厂也有责任告知病人。因此,政府在考虑扩充执法范围时,应加强药物标注监管,以及教育市民对药物的认识。 据介绍,除安眠药明显是服用后不宜驾驶外,部分抗敏感药、含有第一代抗组织胺的感冒、伤风药,均有令人昏昏欲睡的成分。至于另一些药物如镇静剂,也或含有致睡意成分,故司机服用前应咨询医生意见。(刘韬)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