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案,为什么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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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1:09 红网 |
刘涌最终被执行死刑了。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刘涌的犯罪事实以及改判其死刑的理由,我们还不能得知,至于说刘涌是否该死,我想我不是审案法官,我也没有看到庭审的全过程,所以,我想我还是没有评论其是否应该判死刑的资格。 说句实话,刘涌是死是活,只要是法律对他的公正处罚,我都是能够接受的。但看到刘涌被杀,我的心情是沉重的。这种心情的沉重还是来自法律对刘涌是否做到了公正,因为这几天来,我看到关于刘涌案提审的种种推测性报道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个被验证,而这些被验证的事实又告诉了我们些什么呢? 关于这个提审,我想有几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这次提审什么时候判决?二、刘涌是否可能被判死刑?三、刘涌被判死刑以后怎么执行?四、刘涌如被判死刑后何时被执行? 而对这些问题,在刘涌案提审第一天,各媒体都给予了回答。这一天,许多媒体都刊登出了“刘涌将可能被就地正法”为题目的报道(大家可以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当然这可以看作是媒体对案件进展的推测,而许多文章中也都有如下的报道:“相关人士透露,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若刘涌在此次提审中被判处死刑,预计将会在这台车上被执行。另据可靠消息,此次对刘涌案件的宣判,高院来了许多人,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很有可能对刘涌一案就地审判就地执行,执行日期可能不会超过下周一。”更有媒体则说:“据了解,辽宁高院在锦州为高法人员订的房间只到12月21号,那么就是说很可能在两三天内,最迟不超过后天将对刘涌案作出一个最终判决。” 而在今天,这些媒体的推测都得到了印证。正因为此,才使我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次提审的程序公正性产生了怀疑。首先,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案件的审理,法院什么时候判决除了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外,对于择日宣判,除非案件到了审理期限,一般并不好推断出判决时间,我就奇怪媒体怎么能从订房时间来推测出判决时间呢?其次,关于执行死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执行枪决和注射死刑两种方式。对于“就地正法”如果还好推测的话,媒体却连执行方式为注射执行也推测到了,就令人生疑了,虽然今天的消息中我还没看到是注射执行,但我注意到有一则消息说是“在锦州中院执行的”,那么应当是注射执行的,而且我也推测一下,这次执行可能就是用的辽宁高院的执行死刑车。再次,对于生效死刑判决的执行时间,我国法律规定,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可在七天以内执行完毕。媒体为什么能推测出执行日期不超过下周一(宣判的当天)呢? 说是推测,如果真的是媒体的推测那就好了。问题是媒体在报道时没有忘了称这种推测是“相关人士透露”和“另据可靠消息”,到了今天,我们也终于知道,这些消息都是真的,确实“可靠”。 问题是为什么在提审的第一天就有了这些“可靠”的消息,为什么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莫非这些都事先“制订”好的?如果真是在提审前把这些事情都“制订”好了,那么提审刘涌是不是把“制订”好的程序走一遍,演演戏而已呢? 所以,我怀疑刘涌案不是今天审结的,因为刘涌案的“剧本”早就写好了,而今天只不过是“演出”结束了。(稿源:红网)(作者:何向东)(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