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的“温差”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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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1:09 红网 |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整顿吏治、革新弊政、施惠于民的“仁政”“德政”或“美政”,总给我一种好景不长的感觉。比如曾经炒热大江南北的“承诺制”,就那么三五个月的“风光”,之后就成为冷火秋烟;又如势头很猛的“廉政风暴”,各种各样的“禁令”和反腐手段眼花缭乱,可从结果看,“风”不少,“暴”则无,贪风依然很炽。最让人寻味的是有些“美政”在全国是炒得火爆,而在当地“沸点”并不高。比如吕日周的“长治模式”,在山西是“凉拌”,在其它地方,是“高烧”,又如湖南邵阳的“干部辞职制度”,外地的媒体是连篇累牍,热火朝天,而三湘大地好象“热度”并不太高。 凡此种种,确有点“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味道。里面冷冰冰,外头热烘烘,这种“温差”现象耐人寻味,按理说自家养的“孩子”,应该精心呵护,让他成人成才才对;如果自己的孩子自已都不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温差”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一些原因。 其一,类似的“制度创新”太多,人们见惯不怪。比如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还有一些“禁令”“不准”什么的,推行之初哪一项不是郑重其事,热热闹闹,但几乎都是一阵风,刮过后啥也没留下,难道这一项制度就一定会和前头那些玩艺有本质的不同? 其二,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诞生的“制度”,都是昙花一现,难以长久,吕日周的长治模式就是鲜活的例证。一旦所在市的主要领导易人,这样的好制度多半会成一纸空文,一种能预测最终结果的“制度创新”,有必要投入关注的热情! 其三、干部辞职制度实行一年多了,偌大的邵阳才12个乡干部或引咎辞职、或自愿辞职、或责令辞职,其力度多大,效果如何,可想而知。难道县级、市级领导就没有失职、渎职的?谁能相信!这种只治下不治上的“制度”其公正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说不定辞职的干部当中有些或身体原因或临近退休等等,还不如“响应”号召,早点回家休养算了。至于那几个真正因失职、渎职辞职的,更多的会让人想到,不是撞在“枪口”上就是“背景”欠佳。 其四、任何一项制度,欲行之有效,没有民众的热情参与,没有百姓的积极监督,其生命力决难持久。邵阳推行的辞职制度,给人的感觉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官方热热闹闹,民间冷冷清清。就算官方鼓励民众参与,那表达民意的渠道在哪儿?仅有“问卷测评”等一般手段就能让这项制度恒久?没有充足的“阳光”的照射,最好的“婴儿”也会疾病缠身甚至夭折。 其五、谁给该辞职的官员做裁判。官员什么样的“错”该引咎、该责令,由谁来认定?是由民众来认定?或由法律来认定?还是由上级来认定?如果民众认定某人该“下”,上级却认定不该“下”,标准怎么统一?如果法律认定某人该“下”,上级却认为是“小过”,又如何来认定?这种矛盾必然存在,最后恐怕仍然是传统的做法——由上级来认定。既然只有单一的评判方式,那就不是“阳光制度”,那么这种“创新”就没有实质上的进步,当然也不会产生什么“推动”力理。从理性的角度思考,就没有“欢呼”“叫好”的必要。 仅从这五个方面来分析,就会明白,为什么有些“美政”,会出现“外热内冷”的温差现象。没有民众的热情参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甚至也没有法律的有效支撑,又怎么能真正“热”得起来!即便是外头“热”得很,那也只不过是伤“风”发“热”而已。至于这些“美政”是否都是作秀,不敢妄下断语,恐怕只有时间老人才能作出公正的结论。(稿源:红网)(作者:周彪)(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