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研发资金已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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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2:30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新报记者黄时中实习生黄卓报道昨日记者从湖南省外经贸厅了解到,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已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外经贸厅或当地外经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据了解,今年出口研发资金将重点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设备费、燃料动力费、租赁费、试验费、材料费、委托开发费、鉴定验收费等。出口研发资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承担出口研发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具备必要的项目研发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0%,从事机电产品出口等条件的企业。其中,重点支持上年度出口额占销售收入总额50%以上,或超过1500万美元的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等认证的企业;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在研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据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介绍,机电产品出口是湖南外贸出口增长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重要力量之一。机电产品的出口研发资金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作者:黄时中 黄卓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