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电价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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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4:2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工(2003)55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省电力公司对四川电网的优惠电价进行相应调整——— 取消大宗工业用电、普非工业用电、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非居民、商业用电客户的超基数用电价格优惠。 从2003年2月1日起取消大宗工业用户、高耗能用电客户的低谷时段电价多下浮优惠,恢复按国家计委规定电价政策执行。 对2003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高耗能工业企业,一律按国家计委核定的目录电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