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进入立法程序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修宪建议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4:3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在吴邦国委员长的主持下,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中共中央的建议将在本次会议讨论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就建议作了说明。 王兆国说,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大精神,体现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