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一酒后驾车肇事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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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7:4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省公宣记者张仪)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该机关民警琚志因酒后驾驶警用面包车肇事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经省公安厅研究后,对其作出了予以行政开除的处罚。 据悉,前日晚7时10分许,省公安厅机关民警琚志酒后驾驶警用面包车,由崇州朝成都方向行驶,行至成温邛公路柏树村4组路段时,将回家的居民尹成撞倒在地。事后琚志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挡获。目前,琚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温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严肃法纪,加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琚志酒后驾车肇事并逃离现场的情况,省公安厅经研究作出决定:琚志严重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对其予以行政开除;责成琚志所在单位领导向厅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将琚志酒后驾车肇事的情况迅速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教育全体民警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