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数点“价值”卅余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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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某公司财务人员付款时看漏了一个小数点,竟向他人多付了三十余万元。近日,法院判不当得利者返还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黄果 2001年9月12日,广州某进出口公司向某电器厂购买142个陶瓷灯头,需要交付货款3070.04元。但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付款的时候,误将3070.04元看成307004元,一下子多付了对方三十多万元。该公司发现后,便派人找到某电器厂的法定代表周某交涉还款之事。 经过近两年的追讨,至今年七月,该电器厂仍欠二十余万元没有返还给某进出口公司。某进出口公司遂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电器厂收取不当得利,理应承担返还责任。近日,白云区法院判决该电器厂返还仍拖欠的二十多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