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鉴定,他患有精神障碍,法院据此作出裁决——“残忍杀手”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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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0:3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福泉市牛场镇农民代仲兴今年杀死了一名小学生,最近却被免予刑事处罚,对此,部分群众表示不理解。12月22日,记者从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原因是代仲兴患有精神障碍。 福泉市牛场镇桂花街村的代仲兴与同村的代仲恒素有矛盾。2003年1月5日,代仲兴与代仲恒的儿子代小波(系小学生)在一村民家院坝玩皮球,趁代小波进入牛圈捡皮球之机,代仲兴将其压倒在地,掐昏代小波。随后,又用啤酒瓶打击代小波的头部,直至啤酒瓶击碎。代仲兴惟恐代小波不死,又拿来菜刀切割代小波颈部,致代小波死亡。 6月18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代仲兴提起公诉。黔南州中院受理后,指派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为代仲兴提供法律援助,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纯剑为代仲兴的辩护人。王纯剑通过调查,判断代仲兴有可能存在精神障碍,遂提出对代仲兴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申请。经鉴定,得出被告人代仲兴“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检察机关因此向法院提出了撤诉决定。最近,黔南州中院作出了刑事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至此,代仲兴虽然杀了人,但因为有精神障碍,被免予刑事处罚。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