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汕头与东盟各国旅游合作 我市召开交流座谈会(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0:52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我市昨天召开旅游交流座谈会,邀请参加东盟商品博览会暨旅游文化周的东盟各国部分官员及旅游界人士,就进一步发展汕头与东盟各国的旅游合作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副市长钟展南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汕头的投资环境及良好的旅游发展前景。他说,通过本次成功举办了东盟商品博览会及旅游文化周,再一次展示汕头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商机无限,希望各国借助这次机会,加强旅游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沟通,共谋发展,把旅游合作做强做大。 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博览会,看到了与汕头进行旅游文化合作的广阔前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接触,寻找更好的合作机会。(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