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贼步行道上偷自行车 治安人员一眼识破逮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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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1:3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报道)前天下午4时许,当两名男子在金新路金砂公园路段的步道上偷窃自行车时,被巡逻而至的治安人员一眼识破,当场活捉了一车贼。 据附近商铺经营者介绍,前天下午4时许,两名男青年瞄上了一辆刚停放于人行步道上不久的八成新女式自行车,于是一人望风,一人上前扭开了车锁。得手后准备骑车逃跑时,被在旁候着的辖区治安人员围堵住去路,望风的车贼见势不妙,拔腿狂奔;偷车的车贼插翅难逃,只好乖乖就擒。 据称,该路段常发生车贼偷车案件,辖区治安部门近阶段组织便衣进行巡逻伏哨。当天车贼动手撬盗自行车时,即被巡逻经过的便衣发现,于是上前抓捕。(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