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为何要“分而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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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海沧富祥苑开发商、业主各执己见,业委会至今未成立 本报讯(汪权)一个小区里面能够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吗?连日来,居住在海沧生活区富祥苑的居民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富祥苑业主希望把富祥苑一期四幢楼、二期六幢楼合为一体,成立统一的业主委员会,而开发商却要把小区一分为二,分而治之。 业主:同个小区不该一分为二 据富祥苑业主何先生介绍,富祥苑小区共有10幢楼房,前4幢1992年投建,早已入住;后6幢1999年售房,2001年元月全部入住。富祥苑楼号住户业主260户,实际入住业主达173户,超过50%。但是至今快3年了,开发商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却一直不牵头成立业委会。 今年3月份,市建设与管理局就责成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限期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8月19日,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座谈时,要求把其中6幢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业委会,遭到业主反对。9月16日,开发商牵头召开了富祥苑“第一届业主大会”,结果只有6人到场,大会“流产”。 而实际上,业主已经在9月9日完成了第一届富祥苑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并分别于9月12日、9月23日两次上报市建设与管理局登记备案,但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批复,该业委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 11月13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再次发函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镇政府、派出所和部分业主代表再次筹备成立海沧富祥苑业主委员会。12月13日,由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牵头的富祥苑第二次“第一届业主大会”在海沧娱乐城召开,但当天到场的也只有五六人。 开发商牵头组织的业委会没人参加,对此,业主陈先生认为,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要把小区一期四幢与二期六幢分别成立两个业委会,这当然是广大业主所不能答应的。 一些业主认为,十幢楼有统一的小区名称“富祥苑”,有统一的编号、围墙、大门、公用水电、公用设施,统一由开发商指派的物业公司管理,产权证宗地图上印有同一个开发商的名号,并且10幢楼的产权证都是同一个开发商。所有这些都能证明一期、二期是同属一个小区。 “为什么这样一个朝夕相处、关系融洽的小区要分而治之呢?”这是让很多业主不可理解的问题。 开发商:一二期分属不同项目 作为开发商的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富祥苑小区一、二期10幢楼属于不同立项、不同开发商开发的住宅楼,自行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这位负责人说,小区内一期实际上是当时海沧管委会委托特区工程公司开发建设的,属于沧一生活区,而二期才属于海沧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才是真正的“富祥苑”。 这位负责人认为,大部分业主拒绝参加由开发商牵头组织的业委会,是“认识上有些偏差”。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针对业主提出的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他们也可以理解,“只要市建设部门同意”,开发商可以考虑成立一个统一的业主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