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大爆炸两主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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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日晨报看点 21日,福州市中院对闽侯“8·26”爆炸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其木、夏月昌犯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王秋生被判处无期徒刑;林祥潮等5人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同日,闽侯县法院对闽侯县“7·31”烟花爆炸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判处荆溪烟花厂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黄道福有期徒刑20年,程天才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3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