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鞋子明年推行新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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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4: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翁月珍 电动车“三包”责任首次明确本报讯燃油助动车禁行将令电动自行车更受消费者青睐。市消协和市电动车公会日前出台了《宁波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暂行办法》,首次对我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作出了“三包”规定。据悉,该规定将从明年年初起正式实行。 该“三包”规定明确指出,电动车“三包”将实行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销售者在经销电动车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保证电动车质量、不销售未准许上牌的品牌型号的车辆等义务。该《办法》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先择修理、换货或退货;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或换货,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修理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自行车。 针对电动车蓄电池经常出现质量问题这一现象,新出台的电动车“三包”规定特别对蓄电池容量不足的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其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蓄电池不足额定容量90%,更换新电池。” 鞋类“三包”期限延长了30天 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的鞋类商品将实行新的“三包”政策,该政策的主要依据为省消协和省皮革行业协会新近出台的《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 与“旧三包”相比,“新三包”对鞋子的“三包”期限有所延长。旧“三包”规定中,100元以上至300元(不含300元)价格的鞋子“三包”有效期限为60天,300元以上鞋子三包期限为90天,而新的“三包”则把其期限分别延长到90天和120天。在责任方面,新的“三包”规定也比旧“三包”更为明确。同样规定在15天内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换,新“三包”对质量问题具体表现形式规定得更具体。新“三包”同时还明确规定,在“三包”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于鞋类质量有争议需送有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或鉴定的,检测或鉴定的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不过,尽管在旧的“三包”规定中曾对20元至50元之间的童鞋也实行“三包”,而新的“三包”规定中,却未把其规定在内。(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