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拉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6:04 人民网 |
人民网记者 王明浩 12月19日下午,寒风凛冽。郑州市新世纪大厦会议厅却气氛热烈:河南省实施城乡同价调整居民生活电价听证会在这里举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共13名。其中,城乡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3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政府部门代表2名。听证会开始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和相关资料已交给代表征求意见,很多代表专门深入基层做了认真的调研。 16点34分,会场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与会代表对“同价”方案都表示赞成,无一提出反对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主持会议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维宁。他感慨地说:“没有想到这场重要的听证会仅用了一个半小时就顺利结束了。在我省举办过的价格听证会中,这是最迅速、最平静、意见最一致的一次。” 城市涨一分,农村降两分,割掉“价格歧视的尾巴” 1998年以来,河南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曾经过两次调整。2000年郑州、焦作2市率先实施城乡同价,2001年12月安阳县等40个县跟进实施。到2002年11月全省109个县相继完成。随着城乡同价的推进,农民生活电价由0.8元/度降到0.53元/度。仅此一项,每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14亿元。同时,河南将直供居民生活电价由0.41元/度调整为0.50元/度,进一步缩小了省辖市与县以下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差。 尽管目前全省已实施的城乡居民用电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已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差别缩小到了最低限度,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仍存在0.03元/度的差价,价格歧视的“尾巴”并未完全消除。 为割掉最后3分钱的“尾巴”,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同网同价,河南决定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再作一次调整。张维宁告诉记者,按照省发改委拟订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简称《方案》):从2004年1月1日起,河南将把县及县以下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53元/度下调为0.51元/度,省网直供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50元/度上调为0.51元/度,全省统一为0.51元/度,从而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 既突出重点,又照顾各方利益 与前几次比起来,这次同价方案有三大不同:一是这次同价是全省城乡生活用电完全同价,而非局部或保留价格差别的同价;二是与整个电价调整方案同时考虑,而非单一的居民生活用电同价;三是对现行居民生活电价进行微调,而非大幅降低或提高居民生活电价。 《方案》强调,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首先考虑的是在继续适度降低农村电价基础上实现同价。对此专家指出,目前河南电价矛盾较多,如果把问题一次性全部拿出来解决,势必会引发较大的反弹和震动。因此,调价方案不但要突出重点,同时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 实际上,单是确定同价水平就让河南省发改委颇费思量。知情者透露,省发改委在《方案》出炉前曾分别设计过0.50元/度、0.52元/度和0.53元/度3个同价方案。但,考虑到会给工商企业或城市居民过多增加电费负担,最终全部放弃。《方案》提出拟将城市居民生活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是否会给城市居民带来高额负担?省发改委的同志算了一笔帐,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提高1分钱,按每户居民每月用电100度计算,每户每月近增加电费1元钱,全年也就多支出了12元钱。应该说,这个涨幅在城市居民经济承受范围之内。 据有关部门测算,电价调整后,河南农村居民生活用电1年可降价1.22亿元,省网直供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上调金额3558万元,差额部分达8642万元。那么,如何弥补这一缺口?张维宁解释,“这部分差额将由其他社会用电分摊,比如商业用电、企业用电等。” 正因为调研深入、立足公平、微调操作、兼顾各方,本次听证会波澜不惊、顺风顺水。 由“一滴水”所折射出的 “结果没有悬念,完全在意料之中。”这是人们对本次听证会的一致反应。与会人士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重视“三农”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关注农村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高度共识。 城市消费者代表成平在听证会前调查了郑州的一些低收入市民。他们说,农村居民电价下调2分钱,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体谅了城市居民的利益,对电价调整方案表示理解和支持;农村消费者代表樊文甫说,城乡居民用电同价是农民盼望已久的事,也是政府给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 经营者代表呼吁在调价的同时加强电力监管,节约能源。许昌市电业局的杨东伟称,当前我国部分城市出现“电荒”,有的城市已实施拉闸限电,加之我国能源匮乏,希望社会能节约用电,节约能源。焦作电业局的杨进表示,电是一种特殊的能源性商品,政府要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做到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尽量节约能源。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政府部门代表认为,增加1分钱、减少2分钱也要听听群众意见,体现了政府对民意的尊重,更体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开。政府部门代表孙建立还希望加强对农村电价调整后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调价带来的实惠切实落到农民身上。 与会专家余德文表示,农村电价由过去的0.8元一直降到0.51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和农村的关心。这次农村电价下调,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使农村用电量大幅增长,进而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河南省价格研究所所长高树印说,按照福利经济学观点,本次电价调整反应了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城市居民电价调高1分钱对其福利影响很小,而农电价格降低2分钱则能提高农民的福利。因此,这次电价调整可说是增加农村社会福利,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人民网郑州12月23日电)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