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警方解救4名川籍被迫卖淫少女 抓获嫌犯3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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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6:4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不久前,四川省大竹县一妇女黄某到揭阳市榕城区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女儿邹某丽失踪10多天,极有可能被拐到该市市区发廊被迫卖淫。 接报后,民警通过各种渠道侦查到邹某丽被二名外省籍“鸡头”拐到玉湖镇一发廊被迫卖淫的情况。刑警大队民警直扑该发廊,现场解救被拐后被迫多次卖淫的4名妇女邹某丽、17岁的川籍少女任某利、贵州籍少女袁某蓉、任某菲。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特约记者黄春宇)(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