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部反洗钱合作规定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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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5:5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田丽报道:为加强外汇领域反洗钱合作,共同打击外汇领域的洗钱犯罪活动,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领域反洗钱合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这是我国反洗钱职能部门间就反洗钱工作联合制定的第一个合作性文件。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按照“防范在先,严格保密,依法办案,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通过建立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施联络员制度、跟踪核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等形式,逐渐形成务实高效、灵活多样的合作机制。 据了解,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在查处重大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活动和整顿外汇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合作。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2月24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