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丈夫沾花惹草 妻子竟煮猪油烫其“命根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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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43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 惠州龙门县沙迳镇的居民们一个多星期来茶余饭后都在议论一件令人惊讶的事:该镇一妇女夜煮猪油烫伤丈夫的“命根子”。 事情发生于12月9日,沙迳镇居民张某熟睡后,其妻子连夜煮开一锅猪油,并将滚烫的猪油倒向张某的下身,致使张某严重烫伤,被人送到县城医院抢救,后又被转送到大医院求治。 据悉,张某近年来靠搞运输赚了不少钱。有沙迳镇居民说,张某的妻子曾向别人抱怨其丈夫有了钱就在外面沾花惹草,夫妻俩因此矛盾日深,张某妻子因此吵着要离婚。事发后,张某妻子已离家出走。 沙迳镇的居民对此议论纷纷,他们普遍认为张某沾花惹草行为固然该谴责,但张某妻子采取烫伤丈夫“命根子”的极端做法更令人震惊。 据了解,事发后的第二天,沙迳镇派出所尚未接到事主的报案。 (惠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