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别动辄“警民联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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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2:01 兰州晨报 |
“浙江上虞持枪歹徒开枪袭警,数千警民展开大围捕!”(12月17日新华网)看这标题,就觉得有些惊心动魄的味道在里面,一个敢于公开持枪袭警的歹徒,真配得上“穷凶极恶”四个字,也说明了这小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属于高度危险人物。 案发后,上虞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反暴预案,实行全局总动员,调集近三百名警力,实行坚壁清野式的搜捕。警方同时发动群众进行地毯式搜捕,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对于警方大规模搜捕持枪歹徒,防止其继续成为威胁社会和民众安全的“移动危险分子”是完全应当的;但我对警方同时发动群众进行地毯式搜捕这一做法,却有些异议。 “持枪歹徒开枪袭警”是一次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在危机面前,警方动员民众参与抓捕持枪歹徒,出发点也许是因为:一个持枪歹徒的存在,对所有人都构成了不特定的威胁,越能更早地抓获歹徒,大家的安全就越能尽快回归原来的稳定保护状态中,这也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 但是,一个危险的歹徒,手中有可以致人死命的枪支,在这样的双重危险面前,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不管他是身强力壮的大汉、一腔热血的青年,还是老人、妇女或未成年人,身处的危境是一样的:一旦遭遇歹徒,他们几乎是赤手空拳地暴露在歹徒的枪口之下,这样的危险系数是难以估量的。同时,这种力量的悬殊对比,并不因双方的人数寡众而改变,反而会客观增大民众遭遇危险的几率。 所以,即使民众有高涨的热情,百分之百愿意协助警方抓捕持枪歹徒,警方也应当婉拒,更别提“动员群众进行搜捕”了。 警民合作抓歹徒,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倒不是这种做法完全不可取,但也要区分情况。像在抓捕一个持枪歹徒时,就不要兴师动众地麻烦民众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