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被省评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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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6:1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林维芳报道:汕头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龙湖区被评为全省五个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之一,也是汕头的唯一获奖单位。 位于汕头市中心区的龙湖区是汕头经济特区的发祥地。近两年来,龙湖区委、区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为载体,以“创文明环境、做文明公民、树文明形象”为主题,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去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06亿元,同比增长7.6%;今年各方面的建设又得到较大发展,成为汕头市综合实力较强,较具发展潜力的片区之一。先后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区”、省“双拥模范区”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达标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汕头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