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木棍拦路抢摩托 潮阳昨宣判王强等14名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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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6:1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马丽报道:昨天上午,汕头市潮阳区召开严打宣判处理大会。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抢劫、抢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的王强等10案14名被告人宣告一审判决;潮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抢劫、贩毒、故意伤害、容留卖淫、盗窃、诈骗等19案20名犯罪嫌疑人宣布执行逮捕的决定。 被告人王强、姜钊、张林、周松均系四川省平昌县人。今年4月17日晚,王强、姜钊、张林持木棍等工具窜到潮阳区西丽园天桥附近伺机抢劫,晚上8时许当被害人郑某路过此处时,王强等即对郑某进行殴打并捆绑,后抢走其铃木摩托车1辆及手机1部。今年5月10日晚8时许,王强、姜钊、张林、周松等人再次窜到上述路段,采用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行将黄某、庹某的日产乌鲨125C摩托车1辆、手机1部、白金项链1条及人民币630元等财物抢走。去年5月22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王强还伙同高光会(已判刑)以到金浦街道看铺面为由,将湖南人邓某诱骗到金浦街道办事处附近偏僻处,对邓某进行殴打并抢走其手机1部和人民币1.07万元。潮阳区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3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姜钊、张林、周松有期徒刑8年、8年、5年,并各处罚金。 被告人郑炎林系潮阳区城南街道人,今年3月28日晚和30日下午,他伙同郑伯智、郑邦强(均已判刑)分别于黄图盛中学和新华大道凤南路段抢劫作案,由郑邦强以雇车为由先后拦截谢某、汪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并共同搜身劫得谢某的人民币30元、汪某的人民币16元。今年4月1日上午8时许,郑炎林伙同郑伯智、郑邦强窜到城南街道凤上径门庵大树脚伺机抢劫,被巡逻民警发现,郑邦强被当场抓获,同年5月28日郑炎林也被抓获。潮阳区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郑炎林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