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开支触目惊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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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6:59 红网 |
记者的案头摆着一大堆白条复印件,这是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走马岗村民代表送过来的诉讼开支明细表。他们气愤地说,这场官司竟花了50多万元,这就是各种开支费用的“证据”。 拿起这厚厚一叠“白条”,记者大吃一惊,这些白条的内容确实让人难以置信: 1996年6月24日 招待费 680元 1996年7月25日 宋(法院法官)舞厅 300元 1996年7月29日 王(法院法官)舞厅 400元 1996年8月5日王(法院法官)购鱼杆 450元 1996年8月22日付王(法院法官)2000元 1996年8月24日 毛毯、内衣、内裤 259元 1996年8月30日 餐费 1100元 1996年9月14日 王(法院法官)与夫人用款 1400元 1996年9月18日 付王(法院法官)小孩生日 1000元 1996年11月16日 姚庭长钓鱼 840元 1996年12月23日 王(法院法官)8000元 1997年3月24日 组长吃酒 560元 1997年2月1日 办案费用 41500元 1997年6月7日 购手机 6000元 1997年11月10日 王(法院法官)韩公渡镇写材料 800元 日期不详 镇领导调离 400元 12月25日 暗交法院其他费 4000元 1998年1月22日 代理费 13000元…… 这些开支的理由五花八门:购手机、办案费用、生日送礼、跳舞钓鱼、购买内衣内裤…… 记者翻阅了一下,里面几乎找不到一张正式税务发票。有的在一张纸条上大挥一笔,写上开支的理由,几万元的“开支”冠冕堂皇在村委会报销了;有的开支者就是审批人,所有的开支就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监督;有的甚至没有开支日期…… 记者在鼎城区检察院的一份调查笔录中看到,1996年中秋前一天,由村会计陈美清交4000元现金给杨明才,代表走马岗村村支两委向法官拜节;还有法院法官在城里吃了冰淇淋、口香糖等都在村里报了帐。 村民们气愤地说,官司所获赔偿成了某些人的发财之路,村里成为某些人的摇钱树。 据说,打这场官司时,走马岗村支部书记朱守爱经手开支57623万元,会计陈美清开支23943元,出纳杨达新经手开支88311.7元,代理人杨明才经手开支380573元,合计开支了550450.7元,占收赔款、补款82万元的67.13%。 而真正植种受损的195户农户只得到261266元(且系抵减上交提留款),占仅赔款、补款82万元的31.86%,现在仅剩余额8283.3元。(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叶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