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七宗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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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8:22 人民网 |
人民网广州12月24日讯记者黄日飞报道: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监局今天下午联合通报了江门市“1.26”、韶关市“2.10”、潮州市“4.28“等7起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严肃追究了26人的责任。 据广东省纪委负责人介绍,在这7起特大安全事故,共导致131人死亡、10人失踪。目前已查清结案3起,正在调查处理的4起,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作出严肃处理。经省政府批准,在已查清结案3起事故中,给予鹤山市副市长冯伟华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鹤山市作出深刻检讨,给予另外9名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始兴县公路局局长李林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另外3名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饶平县副县长黄洪、潮安县副县长刘利强行政警告处分,另外10名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位负责人在通报后强调,血的教训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事故猛于虎,疏于防范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元旦、春节将至,伴随而来的是交通、消防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抓好各个环节防范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防止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在内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千家万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广东今年以来的7起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1、江门市“1.26”鹤山市古劳镇油库建筑工地坍塌事故。1月26日晚,鹤山市南方实业有限公司油库工程建设工地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10人失踪。经查,这是一起建设单位违规施工,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事故。 2、韶关市“2.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月10日晚,广州司机石某驾驶小客车从江西吉安搭客13人回广州途中,因违规载客、超载超速,加上道路管理不善,在始兴县境内翻车,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3、潮州市“4.2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月28日,潮安县凤凰镇凤西村村民林伟贤驾驶农用运输车搭载30名采茶女工,从潮安县凤凰镇往饶平县三饶镇行驶,因超速而导致翻车,造成20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经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当地政府分管交通安全的领导,交通行业管理、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均负有责任。 4、河源市“6.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6月6日,河源市交通集团同发运输公司源城二分公司车主兼司机李招祥驾驶金龙牌大客车越线经营,超载17名乘客,在途经东源县县道仙塘镇麻园路段时,超车失控,坠入约10米深的东江河中,造成32人死亡、13人受伤,经济损失320万元。经查,这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5、韶关市“6.14”煤矿跑车事故。6月14日晚,乐昌市江胡煤矿发生人车跑车事故,造成14人死亡、12人受伤。经查明,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6、江门市“10.7”新会益华广场建筑工地坍塌事故。10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益华广场工地中庭顶盖在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这是一起违规施工、监管不严的责任事故。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新会区、广东七建集团公司等单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7、清远“12.21”特大交通事故。12月21日,一辆无牌无证的农用车人货混载,违规载客37人,在清远连州市星子镇境内发生翻车事故,造成32人死亡(含司机)、6人受伤,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