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赌徒设流动赌场聚赌30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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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20:59 春城晚报 |
昨日,宜良县人民法院对当地一个流动赌场的6名赌徒作出判决,分别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初,被告人邓为平、葛树文、汤志斌、高超、鲁跃刚等人在宜良县狗街镇西村葛树文家中、西村化肥厂、麦子凹村何有云家、黄泥田村李凤仙家、大狗黑底村张丽芬家、国营花园林场大山坡守山房等地,开设流动赌场。他们组织车辆把宜良、石林、狗街、南羊等地的赌徒免费接到赌场内,利用麻将以推筒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免费吃喝。在两个多月时间里,聚众赌博30余次,每次有30至70人参加,并由赌场抽取10%的红利。其中,被告人葛树文在前期10多天内负责管理赌场事务;邓为平在后两个月负责管理赌场事务,如找场地、安排接送赌徒、摆赌场、管理赌场内秩序、指挥放哨等;张志媛(在逃)负责“抽水”(即是抽取红利)和散场后提装钱的“水箱”回家;张志勇(在逃)负责招呼赌客和管理赌场秩序,以及守装钱的“水箱”;汤志斌和另一人负责洗牌、发牌和联系赌徒到赌场内赌博;高超负责接送宜良的赌徒和看守赌场秩序;鲁跃刚等人负责放哨;李忠学(在逃)负责安排车辆接送狗街的赌徒到赌场内参与赌博。在两个多月内,赌场盈利6万余元,汤志斌和陈跃辉每月领取1万元工资,共领了两万元,高超每月领取4000元工资,共领了8000元,鲁跃刚每月领取3000元的工资。 被告人汤志斌被警方抓获后,于今年3月31日上午趁到医院看病之机逃脱,随后在其亲属的劝说下,于4月1日到公安机关自首;被告人鲁跃刚于今年5月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邓为平于今年6月5日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自首。 宜良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6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汤志斌在看病期间脱逃,其行为构成脱逃罪。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邓为平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葛树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汤志斌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决定执行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被告人也以赌博罪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宣判后,6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丁强(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