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召开首例假释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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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1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我家里有田有地,出去后我不会再违法犯罪了。”服刑人员康国明满怀着希望对办案法官承诺。两年前他因交通肇事罪领刑5年,因表现良好,监狱向法院提起了假释建议。12月2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沙子哨监狱召开了筑城首例假释案件听证会。 康国明今年48岁,是贞丰县人。2000年11月20日凌晨4时许,康国明聘人驾船,从望谟陆续载客38人行向八达滩。与另一艘渡船相撞,致使13名乘客落江,其中5人溺水死亡。2001年4月9日,康国明被望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昨天召开的听证会上,沙子哨监狱约40多名服刑人员旁听了听证会,1名管教干部和3名服刑人员在听证会上为康国明入狱后的表现作了证言。他们说,康国明入狱后,积极劳动改造,最脏最累的活抢着干,曾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 监狱在出具的假释建议书中,认为康国明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改造积极,确有悔罪表现。同时,康国明系过失犯罪,不具主观故意,故获得假释后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康国明告诉法官:“我自己家中还有田有地,获得假释后,有正当生活来源,我也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听证会后,民警将康国明押回了监舍。法官告诉记者,举行假释听证会,体现了狱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促进监狱管理和法院减刑工作更加透明化。 法院将择期作出裁决。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