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娄山”送水工被殴致死案再次开庭,庭辩激烈焦点仍然是老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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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1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大娄山”送水工卢凤举被开除后,回单位办手续被殴打致死(本报曾做连续报道),此案经过各级法院多次审理,历时3年多的时间,12月2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家属提出5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卢凤举被殴致死是否是公司老板胡洪智幕后策划,再次成为庭审焦点。 法庭上,公诉人出具了多份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董杰当庭供述,证实案发当天下午,董杰接到该大娄山工贸有限公司的朋友王晓林的电话,遂赶到公司后,胡洪智说把他(指卢凤举)“拖出去打给对面的人看”,然后他和王晓林下楼和卢凤举发生抓打。 王晓林在以往的供述中也说,胡洪智因卢凤举被开除后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做了对不起“大娄山”的事,所以叫王晓林找人教训一下卢凤举。然而法庭上,王晓林当场翻供,否认了自己邀约董杰和殴打卢凤举是受胡洪智指使。胡洪智也称自己没有指使的行为。其辩护人认为胡洪智没有伤害卢凤举的动机,也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2001年,王晓林和董杰被关进了息烽看守所,其间,王晓林因病在民警秦某某等人的押解下,到贵阳治疗,后和胡洪智相约,在浣纱桥一家饭馆包房吃饭。胡洪智在法庭上说,包房内,他告诉王晓林要改一改脾气,要多读点书,他会照顾好王晓林的家人。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检察机关对秦某某等民警进行的调查,他们说,在包房内,胡洪智告诉王晓林,如果被法院判了刑,叫王把案子背下来,不要把他牵扯进去,即使到了农场,他也有熟人把王晓林搞出来。 公诉人指控,胡洪智担心公司商业秘密被卢凤举泄露,指使王、董两人将卢凤举拖到院内殴打,致使卢凤举死亡,其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胡洪智和王晓林是主犯,董杰是从犯。 胡洪智大叫冤枉,其辩护人指出,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胡洪智参与了此案,而且不存在共同犯罪和主犯从犯的问题,请求法院对胡洪智作出无罪判决。 此案将择期宣判。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