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自己 往刀尖上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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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1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2月24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红花岗区“6·30”杀人案。为哥哥“两肋插刀”而杀人的被告人王小强在法庭上辩称,他没有杀人,而是受害人“自己往刀尖上撞”。 今年6月30日晚,受害男子郭某与一名姓杨的女子在老城纪念广场玩耍并大声说笑时,引起杨的男友王某的醋意,郭与王为此发生争吵。后来,王某与弟弟王小强再次来到广场要求杨回家,结果王小强持刀与郭某发生抓扯,并在抓扯过程中将郭某杀死。法庭上,王小强辩称,当时他只是提刀“想对郭某进行威胁”,但“没想到郭某自己往刀尖上撞”。 据公诉机关指控,当天晚上,王小强不仅杀了受害人,还向郭某“掷飞刀”。法庭上,受害人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小强赔偿各种费用10万余元。法院将择日宣判。 (唐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