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保险交费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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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2:45 兰州晨报 |
年关将至,兰州保险人士提醒市民——— 谨防保险交费风险 随着人们防范风险意识的日渐提高,近几年为家人和自己办理保险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但据记者这段时间了解,在办理保险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风险,一些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的保费延缓交纳或挪作他用,甚至还有已经离职的人员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进行诈骗。 对此,保险人士呼吁市民,谨防在保险交费过程中存在的欺诈行为。保险交费过程并不保险近日,福建的一家媒体曾报道说,一名漳浦县保险代理在两年时间里以办理保险之名,疯狂作案十几起,将客户的2.2万余元保险费挪用,受害客户达20余人,给保户和保险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其实,此类案件在全国各地已是屡见不鲜、不胜枚举,深圳、广州、上海等地也有过类似案例。 据记者了解,兰州保险市场也存在着保险交费风险。业内人士指出,客户除了应提防保险公司在职业务员缓交、挪用客户保费以外,还应防止离职业务人员进行诈骗活动。记者得知,保险交费过程中欺诈客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少数已经离开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借公司之名向以前的客户收取保费,然后占为己有,但客户却并不知情。另一种是,少数在职业务员在取得客户保费后,便拿着钱离开保险公司,使公司和客户遭受损失,这种状况则更难防范。 防范意识需要加强要想杜绝保险市场内挪用、贪污客户保费的事件发生,保险公司就必须完善自身机制,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加强现金收付环节上监督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单靠保险公司一方面的努力还是不够的,作为保险对象的广大市民应该在投保过程中,也应具备风险意识。业内人士说,市民在投保时不要轻易把保险费拿给保险业务员代交,已免听信不法之徒的花言巧语而蒙受损失。在不得已要委托保险业务员代交时,一定要记得向保险公司打个电话查询一下,及时索要发票,以免上当受骗。 交费方式引人深思记者注意到,无论是保险业务员缓交、挪用保费导致保险公司不能正常履行保险责任,还是离职人员进行欺诈活动,都说明保险公司目前在保费的交纳方式上存在着弊端。 如今大数多保险公司都是通过“客户———业务员———保险公司”这个链接实现其交费过程。在该链接中,作为中间环节的业务员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并且他们还具有双重身份,既要负责拓展公司业务,又经常会充当收费角色,代客户进行交纳保费。 所以说,要彻底消除保险交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一个关键所在就要从中间环节入手,避免业务员接触现金。国外的一些保险公司在上个世纪就推出“银行划帐”的运行模式,提出了“客户—银行—保险公司”付费方式。 在此方式中,客户只需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固定的银行账号,并将保费按时足额存入银行,就可以解决买保险时存在的交费、领取等业务,而不再将保费以现金形式交至保险业务员手中,业务员所要做的就是一心为公司拓展市场。这样,既可以避免业务人员进行保险欺诈,又能防止在交费过程中因携带大量现金而发生丢失、被抢、被盗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我们期待着这一先进的保险交费方式在兰州市场上的早日出现。 本报记者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