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潜规则,明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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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10 兰州晨报 |
西北民族大学被人告了。(昨日《兰州晨报》)论说,这事无须大惊小怪。这年头打官司不过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别说人与人打官司,就是把单位、把公安局、把政府部门推上被告席的,也是一茬接一茬。前不久咱甘肃一位农民还状告卫生部了呢。这不是坏事。不论输赢如何,越来越多的官司至少昭示一个好的势头:老百姓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同时,它自然也是社会的幸事,因为人人知法、懂法、用法,也证明了一个社会的进步。不过,我要说的是,西北民族大学被告上法庭,很耐人寻味。 纠纷缘起校徽。校徽始于更名。 设计者的说法是,西北民族大学为庆祝由西北民族学院更名成功,面向社会征集校徽,他们也拿到了招标通知。而在“一位负责人还郑重承诺:中标的公司将会获得民大庆典及更名过程中所需要的印刷、礼品制作、宣传等方面的总额百万余元的业务”之后,他们“反复权衡”,最终决定参加竞标。之后是他们设计的新校徽一举中标,之后是耐心等待校方履行承诺,之后是竟然什么也没等到,再之后便是上法庭讨公道。 照这个过程看下来,似乎是个骗局呀。明明说好的事情,翻脸不认人,最后不认账,不是骗局是什么? 但是且慢,让我们再把所谓的“郑重承诺”咂摸一二,你就会品出别样一种味道来。 新校徽的设计说的是堂而皇之的招标,但就具体操作方法来看,离正儿八经的招标还远着呢。不知道校方的负责人对别的设计者是不是也同样“郑重承诺”的,反正在我看来,这“郑重承诺”横看竖看上看下看都像“袖筒里的买卖”,有点不言自明的意思。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招标者和竞标者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份形诸文字的东西,那东西是啥?就叫协议。既曰招标,但无协议,那又是嘛玩意儿? 恐怕只有当事双方心里清楚了。只不过后来,这事出岔子了(指不定是叫人给搅和了)。如此,这“郑重承诺”便成了个看起来五光十色,实则一口气就可吹没了的肥皂泡。 如果说,真正意义上的招标是明规则,那么,民大与竞标者的你来我往,则属于潜规则了。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潜规则下运作的事情,最终还是求诸明规则来解决。这,恐怕是当事双方都始料未及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