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荣膺“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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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为我省法院系统首次获此荣誉 本报讯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我市思明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去年7月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之后的又一殊荣,也是我省法院系统首次获此荣誉。 据悉,全国模范法院的评选条件严格,须经过层层选拔、推荐、考核,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作为先进典型的思明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根本,推出了许多在全国法院系统引领先河的改革举措,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思明区法院院长丁丽贞应邀赴京领奖,她表示,思明区法院将立足新起点,深化区划整合工作,发挥原三个区法院的各自优势,强强合作,在前进和发展中再攀新高。 区划调整后的思明区法院有法官和工作人员120人,占全市两级法院的22%,年受理案件超过12000件,占全市法院的三分之一强,诉讼标的超过10亿元。 (林小红 戴建平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