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领养鼓浪屿风貌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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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近日,鼓浪屿的两幢风貌建筑“易主”,一幢被电信局购买,一幢被私人购得。 这两幢建筑在“易主”前都面临相同的问题,都是危房,而原来的业主无力修缮。 目前,这两幢建筑的新主人都准备开始修复工作。和一般危房的修缮不一样的是,风貌建筑的修缮必须严格遵照《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维修审批规程》和《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操作流程》进行,修缮方案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修缮原则是修旧如旧。 从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获悉,前段时间,鼓浪屿筛选出24幢风貌建筑供社会领养,这些建筑均是原业主无力修缮养护的风貌建筑。 管委会一位负责人说,由社会来领养风貌建筑,可以使这些风貌建筑得到更好更有效的保护。在此之前,风貌建筑修缮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投资修缮;另一种是业主出资修缮。 鼓浪屿共有历史风貌建筑207幢,修缮养护费用就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一幢风貌建筑大修一次,至少需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资金。不少业主难以承受这笔费用,政府如果全部承担下来,也负担沉重。 除了购买之外,还有另外两种方式领养风貌建筑。 一是无偿捐款领养。政府给捐款人发证书,在建筑前给企业或个人立牌,企业可以此风貌建筑作为企业标志,政府加大对企业捐款活动的宣传。 二是有偿领养。企业或个人可以有偿领养,根据投入资金的数额给予部分使用权或一段时间的使用权。 据介绍,目前有不少企业和个人表达了领养的意愿,有几幢建筑正在洽谈之中。 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目前对其他一些业主无力修缮养护的风貌建筑已经开始着手调查,他们打算再推出一批风貌建筑供社会领养。 (徐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