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死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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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4:17 新民晚报 |
罪行累累的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经省、市两级法院历时三年、两次改判的反复审理后,最后由最高法院再审,依法判处死刑,已于日前执行。以此案的审判之缜密、事实之清楚、程序之公开,这个黑老大应该是盖棺定论了吧?其实不然。刘涌死后,有些现象令人费解。 据报道,对刘涌执行死刑的当天,尽管现场戒备森严,却有十几辆挂着沈阳、大连、北京、葫芦岛牌照的豪华轿车装饰着表示哀悼的白花,停在通往殡仪馆的路边,车上的人身份不明。显然,这些车子和人员都是来为黑老大“送行”的。也许他们确是刘涌的亲朋好友,但这一幕出现在法律伸张正义的场合,就不能简单地用“人之常情”来解释,有理由看作是对死刑犯的“壮行”与对法律的示威。深受黑老大及其犯罪集团残害的人民群众见到了这一幕,会怎么想呢?恐怕,大家会觉得,刘涌的阴影还笼罩在头上,他的党羽似乎还能神气活现地招摇于市。 同样在这个现场,目击者见到,刘涌的亲属至少开来了6辆奔驰轿车。如此肆无忌惮的显赫排场,说明这个黑老大虽然得到了可耻的下场,但他的家族依然威风不减,财富雄厚。据刘涌在临刑前透露,他赚的钱足够老婆孩子过几辈子了。这不能不使人感到迷惑,刘涌及其犯罪集团靠强行霸道夺取的不义之财,得到了彻底的清算吗?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也希望除恶务尽,给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还有个不解之处是,刘涌自取灭亡后,有些媒体连篇累牍地书写他的最后几十小时,不仅吃饭睡觉的细节无一遗漏,还渲染了他对家人如何“一片深情”,而这个穷凶极恶的黑老大怎样残害人民群众、他被罪有应得地处决后老百姓怎样拍手称快,却没有同样的兴趣去报道。正义与邪恶的界限,是否被所有的人都认清了呢? 凡此种种,都证明了刘涌一案被最高法院审定后,当年率领民警抓捕他的原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现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说的话:“打黑除恶,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