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前高官面临审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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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8:38 军事博览报 | ||
美曾想在本国审判 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之前就曾扬言要审判萨达姆及其追随者。美军攻占巴格达后不久,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一些议员便共同起草了一项议案,要求成立一个由美国领导的国际法庭,专门审判那些在伊拉克战争中违反1907年《海牙公约》和1949年《日内瓦国际公约》的战争罪犯。 按国际惯例,伊拉克的高官应交由海牙国际法庭来审判。国际法庭可能提起诉讼的罪名包括:萨达姆等伊拉克高官在战争中使用人体盾牌,向平民进行报复,将军事设施修建在医院和学校周围,非法拥有毒气和细菌战武器,以及对伊北部库尔德人施加暴力等。但布什政府担心,一旦进入国际法庭审判,美国就无法施加足够的影响,美国无权插手,因为美国和伊拉克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条约的缔约国。美国还担心其审判会遥遥无期,最终的审判结果也可能会与美国所期望的大相径庭。 正因为如此,美国最早考虑把萨达姆及其他一些“要犯”押到美国本土审判。《华盛顿邮报》报道说,美国计划以“战争罪”单独对伊拉克高级官员进行审判,而不会寻求海牙国际法庭的参与。据报道,有可能审判萨达姆等伊拉克高官的是美国的军事法庭或是联邦民事法庭。美国政府指责伊拉克政府至少在三个方面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战争规则,包括在电视中播放死亡的联军士兵的尸体、审问并虐待5名美国战俘以及指使伊军队使用诈降行为来与美军作战等。 如果美国法庭认定这些伊拉克高官的战争罪名成立,他们最高可能面临死刑。美国媒体评论说,由美国自己来审判伊高官是最方便也是最有利的办法。按美国国内法对国外领袖或高官进行审判在美已有先例。但是如果美国此次单独审判萨达姆,势必更加引起国际社会的非议和不满,会有更多的人指责这是一种“胜者司法”,另外,此举也将重新点燃伊拉克人民的反美情绪,从而使战后美在伊拉克的影响力下降。 伊要求自己审判 如果将伊拉克的前高官押往美国审判,这对一个刚刚遭受侵略的国家无疑又是一个侮辱。因此,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便是研究如何对前高官进行审判问题。他们要求伊拉克自己进行审判。同时,联合国在审判萨达姆及其高官问题上也反对美国的做法,联合国曾于7月初在巴格达组织一批法学专家和伊拉克人士召开会议,讨论萨达姆如被抓获后怎么对他进行审判最为合适,联合国更倾向于把萨达姆交给国际法庭。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不得不作出妥协,提出设立一个完全由伊拉克法官组成的法庭,并将采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多个军事法庭的模式进行组建。其中,对那些“向美国人犯下罪行的伊拉克人”将由白宫方面派员进行起诉。美国将通过“三步走”策略:由伊拉克人对萨达姆掌权时期的种种所作所为来个从上到下的“集体秋后算帐”;然后先从萨达姆和部分亲属开始,再到其他出现在美军“扑克牌通缉令”上的伊高级官员;最后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等名义审判数百名伊前政府官员。根据美国的设想,巴格达前政府的军政要人和一些普通军人都可能被送上军事法庭,其罪名是“2003年阻止美军解放伊拉克和在1990年入侵科威特”。整个审判程序需要持续数年。 目前,美国手中共有7000名到7500名伊拉克俘虏,其中绝大多数是伊拉克军人。五角大楼表示,多数普通战俘将在一个新组成的“伊拉克和解委员会”面前进行“忏悔”。在如实交代其所犯罪行后将得到新政府的“特赦”,其他罪行严重者也不会被送到外国接受审判。 谁来审判美英? 然而,伊拉克的前高官还没有被送上法庭,参与或下令参与伊拉克战争的美英军政要员却先被人告上了法庭。据《华盛顿时报》报道,伊拉克战争结束后不久,10名伊拉克人便委托比利时的律师简·费尔蒙起诉美军前中央司令部司令弗兰克斯将军及其他美国军事官员,指责他们在伊拉克犯有战争罪。费尔蒙将控告书递交给比利时一家法院。控告书称,美英联军应该对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伊拉克人负法律责任,如果提起诉讼,弗兰克斯将军及其他美国官员可能会受到比利时法院的审判并被宣判有罪。布什政府对此大感愤怒,威胁说如果比利时法院受理此案,比利时将面临外交后果。当然,这个案子被压了下来,不可能启动诉讼程序。 英国首相布莱尔也被人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希腊的雅典律师协会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提起诉讼,以英国政府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对其他主权国家发动侵略战争为由,指控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及其内阁高官犯有“反人类罪”等22项罪名。此次指控的主要依据是来自希腊国内媒体有关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包括744篇文字报道和13盘录像带。国际公平审判协会主席斯蒂芬·雅各比表示,雅典律师协会的指控很可能会被驳回,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布莱尔故意袭击伊拉克平民,而这是起诉布莱尔的基本前提。但雅典律师协会主席迪米特斯·帕克诺斯认为,如果事实证明,布莱尔有“犯罪的迹象”,那他就应该上法庭受审。当然,布莱尔被判刑几乎没有可能,这些西方律师称,他们的作法完全是出于“良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