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谴责“发泄公司”害人不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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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3: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日,本报在A11版以《“发泄公司”惊现郑州》为题,报道了这种非法公司的内幕后,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声讨这种“发泄公司”的做法,更有很多曾经与“发泄公司”打过交道的人,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受骗经历,一名男子在电话里气愤地说:“发泄公司”害人不浅! 昨日一大早,记者的手机就开始响个不停。市民孙先生说,“发泄公司”的出现,事实上是对人权的漠视,“出点钱,就可以打人,侮辱人,不符合正常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应坚决制止”。 在郑州做生意的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和“发泄公司”的一次“业务往来”:9月份,他不小心被一个客户骗了,赔了几十万元,心里很烦。后来在公厕,看到一家“发泄公司”的小广告,就和对方联系,对方满口答应。于是,他向对方的账户存了1200元的“发泄费”。没想到后来,对方连手机都不接了,又过几天,发现那个手机竟停机了。“没发泄成,还被骗了钱。”周先生气愤地说。 市民杨某说,他和“发泄公司”的人联系并见了面,对方给他找了一个“发泄对象”,他刚和“发泄对象”说两句话,对方就提出了要钱的要求,说已经支付的钱是“发泄公司”收取的,自己还要收取与之相同数目的费用,“结果把我气得连发泄的情绪都没有了,塞给他一些钱,才得以脱身”。 这种事还有很多,大部分人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不好意思报警,只有吃个哑巴亏!”曾经被骗过两次的刘某对记者说。 对此,郑州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教授说,这种“发泄公司”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社会上某些人不正常心态的外在体现”,“如果越过法律只谈‘发泄’,也就是亵渎了法律的神圣,这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郑大一附院心理咨询门诊的一位心理专家认为,现在一些人承受的心理压力太大,“发泄公司”的出现正好迎合了这些人的心理,“但缓解压力和宣泄情绪,一定要通过健康正常的方法”。(记者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