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法律助理”考验政府权力自觉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7:11 深圳商报 |
某市政府日前以雇员的形式聘请了6名政府法律助理。法律助理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为市政府立法项目、市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将政府的决策和行政程序纳入法规规范,这对于依法行政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无疑大有裨益。因为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看,往往是因“权大于法”而最终导致违法行政。因此,该市政府率先雇请法律专家为政府工作法制化做保障,这首先就对政府及其官员提出了挑战——是依法还是用权。倘若,在政府工作决策的关键时刻,权力依然占据着上风,则法律雇员所提供的法律原则能否得到遵守,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政府雇请“法律助理”是一大进步,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开端。这种机制主要考验的是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权力自觉,即所有工作及各个环节是不是都能依照有关法律行事。否则,如果在关键时刻政府权力及长官意志依然我行我素,法律助理的积极作用就会大大缩水。(四川天喜) 作者:四川天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