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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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7:1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记者桂榕报道:记者从12月24日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的。具体改革内容是: 组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将省国资办承担的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职能,省委企业工委承担的指导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和管理省属企业负责人的职能,省经贸委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省体改办承担的研究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和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指导国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重组的职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审核省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及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等职能,划归省国资委。 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体改办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地方金融发展、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联审小组日常工作的有关职能,省经贸委承担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能,划入省发改委。 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现行职能中,除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负责工业行业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划出外,其余不变。 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卫生厅承担的保健品审批职能划入该局,并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将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仍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在原省计生委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职能。 不再保留省体改办、省国资办;省委机构不再保留省委企业工委。 经过调整后,省政府工作部门为41个(省监察厅与省纪委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省政府机构个数)。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 (12-26 07:46)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