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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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58 大华网 |
近年来不断推进的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使龙湖城乡文明程度日益提高。近日,该区被评为“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一个日新月异的现代化文明新城区正展现在人们眼前。 近两年来,龙湖区以加强社区教育、完善社区服务、健全社区设施、改善社区环境为突破口,多形式推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开展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卫生进社区,健康在家园”、“弃不良陋习,树文明新风”等多种多样的主题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逐渐提高。今年来,他们又投入800多万元,建设18个街道、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和一批户外体育活动设施。涌现出中泰和绿茵两个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社区(小区)覆盖率达到40%。龙湖区因此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该区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解决群众饮水难和特困户住房难等问题;投入150万建立社区捐助接受站和成立慈善会,为特困户雪中送炭;投资200万元建设榕江桥,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这些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很好地优化了居民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也加深了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感情,维护了稳定。 龙湖区还投入100万元在全区组织了一支由150多人组成的治安巡逻联防队和由300名清洁工人组成的义务治安队形成了联防、联勤、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有效增强了社区群防群治的能力。此外,龙湖区不断加大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资金投入,近年来共投入城区道路、桥梁、水改和绿化等配套建设的资金共约2000万元,既方便了群众生活又完善了城市功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报记者陈向辉(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