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福州市委副书记吴文达受贿一审被判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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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1:23 大华网 |
据新华网福州12月25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中共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吴文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悉,吴文达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福州市委副书记职务的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0931元。 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家庭合法收入达人民币1578781.28元,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无证据证明其来源合法。 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吴文达受贿犯罪所得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