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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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2: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昨天,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被告人为旅美华侨的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现年52岁的旅居美国的华侨戴良平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他尚未归还的非法所得之赃款,法院继续予以追缴。 2002年4月16日和6月10日,戴良平以美国迪邦公司名义与宁波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陈某以传真形式签订了两份总金额为34.48万美元的牛仔裤和多袋全棉裤售货确认书。合同签订后,被告人戴良平以承诺准时付款、先支付部分货款和传真未交款的汇款申请书等为诱饵,从陈某处骗取了全部货物。此后,被告人戴良平除了先前支付的9.3万美元货款外,拒不支付其余货款,并将非法所得赃款用来归还其他欠款、在美国公司费用及家庭开支、挥霍等。 之后,宁波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为催讨货款,多次寻找戴良平未果。戴良平关停原手机、搬迁办公地址,致使宁波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252913.6美元的货款至今无法收回。今年3月31日,戴良平在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欲出境登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而缉捕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良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支付部分货款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来源:中国宁波网) |